土地登记相关知识100问-9
(3)土地估价报告;
(4)下列其他相关文件:
①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抵押文件和处置时应交付的土地出让金数额;
②依法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抵押证明;
③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的,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
④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
37、可以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有哪些?
(1)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2)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①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②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四荒”土地使用权。
(4)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38、不得设定抵押权的土地财产有哪些?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土地财产;
(5)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土地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土地财产。
39、土地使用权出租有哪些法律特征?
(1)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2)土地使用权出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3)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权须依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