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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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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购入并投入使用一台原值为580元的设备,预计设备净残值2万元.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为5年,并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会计上采用的的折旧年限为8年,并按直线法计提出折旧.所得税率原来是33%,设备使用后第三年改为30%.无其他暂时性差异事项.假设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该公司每年的税前利润为200万元.按新准则有谁知道各年分录怎么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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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样做对不?
第4年
会计=-72.25
税法=-77.07---->差异=4.82---->贷方递延=1.446

借:所得税---60(所得税=税前利润x税率,万年不变的)
贷:应付-----58.554(倒挤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1.446

第5年
会计=-72.25
税法=-38.53--->差异=-33.72--->借方递延所得税资产=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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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不会做,帮不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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